《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的宗旨有哪些?
企业信息化战略的主要内容包括:信息技术、信息资源、信息组织、信息文化等的战略体系。
信息化战略强调信息技术、信息资源、信息组织以及电子商务等方面的综合研究,在一个系统的范围内思考诸多管理要素,但并不是说在企业信息化的进程中要齐头并进,而是表明企业信息化是一个战略规划。企业的网络建设、部门软件开发、信息系统应用等都将在企业信息化集成管理的战略框架中逐步实施,在实施一个步骤时能清楚地知道下一个步骤的目标、当前步骤在总体计划中的位置,以及其他部门同时实施的系统情况。
在信息化战略的实施过程中,我们还需要特别重视企业信息系统规划,也就是信息技术和信息系统战略的规划。在我国的企业信息化实践中,“信息系统规划”的“设计”功能并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IT战略、信息系统架构大都缺少统一、整体的规划,通常是 “业务要什么,IT就做什么”,而由于“业务”本身通常也缺少规划和优化,从而导致了信息化建设的盲目投资,达不到理想的效果。
《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总则
第一条 为推动企业会计信息化,节约社会资源,提高会计软件和相关服务质量,规范信息化环境下的会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我国会计信息化工作的指导意见》(财会〔2009〕6号),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所称会计信息化,是指企业利用计算机、网络通信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开展会计核算,以及利用上述技术手段将会计核算与其他经营管理活动有机结合的过程。
本规范所称会计软件,是指企业使用的,专门用于会计核算、财务管理的计算机软件、软件系统或者其功能模块。会计软件具有以下功能:
(一)为会计核算、财务管理直接采集数据;
(二)生成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会计资料;
(三)对会计资料进行转换、输出、分析、利用。
本规范所称会计信息系统,是指由会计软件及其运行所依赖的软硬件环境组成的集合体。
第三条 企业(含代理记账机构,下同)开展会计信息化工作,软件供应商(含相关咨询服务机构,下同)提供会计软件和相关服务,适用本规范。
第四条 财政部主管全国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一)拟订企业会计信息化发展政策;
(二)起草、制定企业会计信息化技术标准;
(三)指导和监督企业开展会计信息化工作;
(四)规范会计软件功能。
第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地区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指导和监督本地区企业开展会计信息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