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受益性原则
费用分配的受益性原则可以概括为两句话:“即谁受益、谁负担;负担多少,视受益程度而定”。这一原则,包含费用划分的两个步骤。第一步“谁受益,谁负担”。第二步“负担多少,视受益程度而定”。
2.及时性原则
要及时将各项成本费用分配给受益对象,不得将本应在上期或下期分配的成本费用分配给本期。不及时分配成本费用必然会影响到成本的及时计算和计算结果的准确性,也必然会影响成本信息的质量,造成经济决策的失误。
3.成本效益性原则
成本分配也要讲究成本效益比,即成本分配本身也是有成本的,而成本分配所带来的效益要远大于成本分配的成本才行。当然这种成本效益比不太好计算,这就要求我们在进行成本分配工作时,要注意适度,不要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放在一些意义不大的数据收集和计算上,而且要注意成本分配能带来何种效果。
4.基础性原则
成本分配要以完整的、准确的原始记录为依据,不能凭主观臆断乱分配,更不能故意搞乱成本分配秩序,制造虚假成本信息。如果各项基础工作做不好,必然使成本分配工作陷入被动局面。
5.管理性原则
成本分配要有利于加强企事业单位成本管理。成本是一个综合性指标,既可以用它来进行经济预测和决策,又可以用它来编制成本计划,考核各部门的业绩,因此提高成本分配的科学性,对提高成本管理水平是极为有利的。
(1)以正常情况下的中等合理水平为标准。
(2)按环节分别核算。
(3)按商品品种或类别分别核算。
(4)按规定的计费办法或定额标准核算。
扩展资料:
一、成本核算费用划分
主要划分生产费用和期间费用:
1.生产费用指直接或间接归属于某个特定产品的费用。生产费用由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三部分组成。
直接材料是指在生产过程中的劳动对象,通过加工使之成为半成品或成品,它们的使用价值随之变成了另一种使用价值;
直接人工是指生产过程中所耗费的人力资源,可用工资额和福利费等计算;
制造费用属于间接生产费用,是指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厂房、机器、车辆及设备等设施及机物料和辅料,它们的耗用一部分是通过折旧方式计入成本,另一部分是通过维修、定额费用、机物料耗用和辅料耗用等方式计入成本。
2.期间费用是指不能直接归属于某个特定产品成本的费用。它是随着时间推移而发生的与当期产品的管理和产品销售直接相关,而与产品的产量、产品的制造过程无直接关系,因而难以判别其所应归属的产品,因而是不能列入产品制造成本,而在发生的当期从损益中扣除。期间费用包括直接从企业的当期产品销售
费用的核算原则:
1、本科目核算企业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1 年以上的各项费用
2、本科目应按费用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3、企业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原材料”等科目。摊销长期待摊费用,借记”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4、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摊销完毕的长期待摊费用的摊余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