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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缴款书的稽核时长和稽核结果

海关进口增值税缴款书 转载:www.zaoge.com 198人看过 2022-10-17 18:47:56
海关进口增值税缴款书

下面,早鸽网给大家带来关于海关进口增值税缴款书的相关知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1.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稽核比对时限是多久?

纳税人从进口增值税扣除范围的货物中取得的缴款书,应当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的规定,在7月1日或以后发出并由普通增值税纳税人领取的进口增值税专用报关单,自提交之日起360天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清关证明扣除清单》 ,申请审核比对。纳税义务人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的规定,在6月30日前发给纳税义务人的增值税扣除证明,自发出之日起18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清关证明扣除清单》(电子数据)进行审核比对,不得扣除逾期未申报的进项税。

2.审核比对结果异常的海关缴款书如何处理?

海关缴款书的稽核时长和稽核结果

(1)对于内部稽核比对结果为不符、缺联的海关缴款书,纳税人应于产生稽核结果的180日内,持海关缴款书原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数据修改或者核对,逾期的其进项税额不予抵扣。属于纳税人提供数据采集错误的,数据修改后再次进行稽核比对;不属于数据采集错误的,纳税人可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数据核对,主管税务机关会同海关组织核查。经核查,海关缴款书票面信息与纳税人实际进口货物业务一致的,纳税人应在收到主管税务机关书面通知的次月申报抵扣,逾期的其进项税额不予抵扣。

(2)税务部门应当会同海关组织对审计比对结果中有重复编号的完税单进行核查。 经核实,海关完税凭证票面信息与纳税人实际进口业务相符的,纳税人应在收到税务机关书面通知后次月申请抵扣,逾期进项税额不予抵扣。

(3)对审核比对结果滞留的海关付款凭证,可以继续参加审核比对。纳税人无须申请核实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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