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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禁令救济

专利依赖性 转载:www.zaoge.com 526人看过 2023-01-30 16:08:28
专利依赖性

随着技术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产品成为专利密集型产品,专利的依赖性大大增加。在这些新产品中,与专利有关的技术方案的侵权功能只是整个功能的很小一部分,很难从整个产品中去除或绕过设计。一旦整个产品被禁止,对执行者和其他专利权人等第三方造成的损失,将与未经禁止对权利人造成的损失不成比例,甚至可能影响产业的发展,造成社会资源的巨大浪费。

专利禁令救济

因此,对于新领域、新业态产生的新需求,无论是SEP还是非SEP侵权案件,都有必要探索适当的方式限制禁令救济,以增强裁判的灵活性和适应性。比例原则作为民法的基本原则,可以采取合理适度的方式,根据具体情况在单个案件中兼顾更多市场主体的利益,与损害赔偿相结合可以取得更好的效果。事实上,目前涉及损害赔偿的专利出资的技术分配规则也是比例原则的体现。而且,如前所述,比例原则的理念在当前的司法实践中也能找到适用的依据,这是知识产权司法裁判的应有之义。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国知识产权的保护水平和效益,适应新技术变革带来的新要求,协调和平衡多方利益冲突,有必要逐案限制停止侵权救济的适用。

1.修改专利法。可以以法律规定的形式规定适用侵权救济的例外情况,明确规定在触发例外情况时可以以合理的成本解决纠纷。

2.司法解释。在目前的法律框架下,通过对司法解释的内容进一步对“公共利益”等法律概念进行具体解释,以促进相关规则在实际案件中的有效适用。

3.个案推广。各级法院应当利用现行法律框架的适用基础,在个别案件中作出准确的裁决,而不是机械和武断地执行相关法律和条例,以便更好地反映仲裁人作用的价值取向和指导。

4.在反垄断的框架内考虑禁令救济对下游市场竞争和消费者利益的影响。因此,将共同推动建立有效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促进技术创新,最大限度地发挥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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