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税征收的税目税率
资源税的计税依据是指纳税人销售的应税产品的数量和自用的数量。资源税的税目、税率按照《税目税率表》执行。《税目税率表》规定,根据应纳税资源的质量、开发条件,决定实行区间税率的,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务院备案。《税目税率表》规定,征税对象为原矿或者选矿工程的,应当分别确定适用的税率。
一、资源税征收范围
我国资源税的征税范围主要有:矿产品和盐两大类。
1.原油。
2.天然气。
3.煤炭。
4.其他非金属矿。
5.黑色金属矿原矿。
6.有色金属矿原矿。
7. 固体和液体的盐。
二、资源税的税目税率
1.原油8--30元/吨。
2.天然气每千立方米2--15元。
3.煤炭0.3--5元/吨。
4.其他非金属矿产0.5--20元/吨或者立方米。
5.黑色金属矿原矿2--30元/吨。
6.有色金属0.4--30元/吨。
7.固体盐10--60元/吨。
8.液体盐2--10元/吨。
三、什么是资源税
资源税是对我国应税矿产品、生产单位和个人的应税数量征收的税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从事矿产资源开发和盐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作为资源税纳税人征收资源税。
四、资源税的法律依据
1.《资源税征收管理规程》第四条规定:计税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包括应税产品实际销售和视同销售两部分。
2.《资源税征收管理条例》第五条规定:纳税人无销售价格销售应税产品,或者应税产品申报销售价格明显偏低,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应当按照下列顺序确定应税产品的应税价格:
(1)按照纳税人近期同类产品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2)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产品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3)应税价格根据应税产品的构成情况确定。
(4)按后续加工非应税产品销售价格,减去后续加工环节的成本利润确定。
(5)以其他合理方式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