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怎样划分?
首先,要明确中央税,地方税,共享税源于我国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体现的是财权与事权的划分,也就是说政府的财政收入要和其支出责任相匹配。那样的话,如果这个税种能够调动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就应该征收地方税,调动中央政府的积极性,就应该是中央税。
从税收原理考虑,一般情况下,流转税应该属于中央,因为商品货物流转是全国范围的,不是哪个地方政府可以独立完成的。财产税属于地方,如房屋、车辆所有人相对“居住”某地,应该固定在地方。所得税属于共享,因为企业经营不仅需要地方政府的营商环境,同时需要中央政府的各项政策。(在发达国家,所得税是主要税种,中央政府不会放弃,但是企业经营又需要地方政府的积极性,所以进行共享是合理的。)
具体有:
中央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关税,海关代征增值税,铁路、邮政、电信等国有企业总机构的增值税。
前两类主要为调节收入差距,海关代征肯定属于中央,总机构的增值税属于中央主要因为“总”。
地方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烟叶税,船舶吨税等等。
和房屋,土地相关的都是地方税,原因在于,这都是属于财产税的范畴。城市维护建设税是地方,主要在于其目的是为了支持城市建设。资源税消耗的是自然资源,环境保护税为了支持环境保护,地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实际属于分享税看下文)
共享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这三个税占比较大,中央和地方共享。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和印花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一些央企的总机构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属于中央,所以导致共享
资源税:水资源税为中央地方1:9分成,试点期间属于地方。海洋石油企业缴纳的资源税属于中央,因为这个不属于哪个地方政府。
印花税:证券交易印花税97%属于中央,现在全部属于中央,其他类型印花税属于地方。证券交易所只在深圳,上海有,其实也类似“总机构”,之前分成是政策性扶持,现在全部属于中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