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em.label}}

民事欺诈的十种表现?

149****1663
简述欺骗性标示的含义和类型.
提问时间:2022-05-10 14:22:53
提示:以下回答均以本问题为中心,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早鸽顾问。 去咨询
回答 | 共5个
闫海龙
闫海龙
从业2年
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
所在地区:上海市
咨询解答:239
咨询TA

一、欺诈的民事行为有哪些

1、当事人恶意串通。


(1)离婚诉讼中虚构夫妻共同债务。


(2)合伙纠纷中虚构合伙债务。


(3)其他债务纠纷中的恶意逃债。


2、冒名诉讼。


(1)当事人冒名。


(2)虚假委托。


3、知识产权欺诈。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二、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2022-05-10 17:15:59
杨唐花
杨唐花
从业7年
商标异议答辩商标注册商标续展
所在地区:上海市
咨询解答:188
咨询TA

一、明知自己没有实际履约能力,仍与他人签订合同。

法人,个体工商户等等,不仅应当在其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订立合同,而且所签订的合同必须与其自有资金,履约能力、经营规模相适应。如果所签订的合同在约定期限内根本没有履约能力,实际上就是一种欺诈行为。例如,我国改革开放初期,曾出现不少“皮包公司”虽然也经核准登记,但实际上一无资金,二无从业人员,三无厂房、设备等,但到处签订合同,骗取钱财,扰乱市场经济秩序。

二、出示真样品,履行时却以伪劣产品替代

看样订货,以样品为质量标准,合同签订后,供方履行合同的标的物在质量上必须保证与样品质量相符合。如果履行合同时货物与样品的质量严重不符,可以认定为欺诈。但在实践中,履行合同的标的物与样品质量不符,有时还可能属于违约行为。究竟是以欺诈认定合同无效还是属于违约行为,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供方一方面出具假检验报告,另一方面提供的货物与样品质量相距甚远,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合同无效。

当事人的欺诈故意产生于合同订立时,并且履行合同时提供的货物与样品严重不符,是伪劣残次品,应认定为欺诈;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受损害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如果当事人实际提供的货物与样品质量相差不大,又没有其他证据证明当事人订约时故意欺诈,应以违约处理。总之,由于两者的法律后果不同,应注意区分之。

三、提供虚假的商品说明书

说明书是对某产品质量的介绍,主要是对该产品的性能、成份等情况的介绍。如果当事人是根据说明书介绍,觉得该产品能满足己方的需要而与供方签订合同。供方在履行合同时,就负有义务使提供的货物与说明书所介绍的质量相符合。当事人故意提供虚假说明,夸大产品的成份、性能,实物与说明书严重不符,相差甚远,或者在商品、商品包装上印制假标志、假时间等等,是欺诈行为。

四、伪造产品产地或质量证明

国家为保证产品质量、保护消费者的人身及财产的合法权益,对产品规定了严格的质量标准,对厂家投放市场的一些产品要给予检测或者鉴定。但是,一些工商企业,其产品质量低劣,却伪造产品质量证明,以某技术机构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的名义伪造质量检验报告、鉴定报告,或者谎称自己的产品已获得专利,在签订合同时,出示这些假报告,诱使他人与自己订立合同,构成欺诈行为。

五、假冒他人注册商标

商标是使不同企业生产或者销售的商品相区别的标志,某一商标所代表的商品信誉,就象征该企业的信誉。而商品的质量是商标信誉的基础,有信誉的商标就成为其代表商品质量的可靠保证,人们根据商标判断商品质量的优劣,认牌购货。有些企业利用消费者这一心理,故意以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作为合同标的物,使对方对己方商品产生信任感,这种行为从商标法角度说,侵犯了他人商标专用权,从合同法角度说,则构成了欺诈行为。

六、制造虚假的供求现象

这种欺诈行为近来在商品房的买卖中表现得比较突出。房屋开发商的做法就是不失时机地将其炮制的虚假房屋预售登记表拿给购房人查看,并言明商品房销售基本告磬,仅由于某种原因尚留有某套房屋,许多购房者均有意向,实在是可遇不可求。他们企图以此给买方造成心里压力,使其不能放弃,作出购买的决定。

2022-05-10 14:55:58
辛孟娟
辛孟娟
从业2年
公积金开户简易注销公司地址变更
所在地区:西安市
咨询解答:240
咨询TA

一般来说,合同民事欺诈的手段有:


1、虚假的质量欺诈,在合同标示质量条款上作引人误解的不真实表示。


(1)狸猫换太子——出示真样品,兑现合同时却以雁品替代,愚弄对方;(2)割头换相——,伪造或冒用产品的质量鉴定标志,促成合同签订,“诱奸”对方;(3)张冠李戴——提供虚假的产品说明书,欺骗对方;(4)狗皮膏药——谎称产品为专利产品名优产品,给人造成神秘或信任感,以售其奸。


2、虚假的商品标识欺诈:


(1)假冒他人或虚构个人的注册商标的商品为欲订合同的标的物;(2)在商品或商品包装上,印制虚假标志,标迟出厂期,延长有效期,扩大保质期,以推销劣质、过期商品;(3)仿冒他人商品标识。同类别产品、谁俏销就仿冒谁,从外观到包装全仿真,借水行舟,大树底下好乘凉。


3、虚假的合同主体欺诈:


(1)欺世盗名,伪造证明文件公章公函,或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得其他单位的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或空白合同书,而与对方当事人签订合同,诈骗钱财;(2)假单位欺诈法,社会上少数不法分子伪造公章、合同章和营业执照,设立无资金、无场地、无设施、无从业人员的“皮包公司”,利诱被欺诈方签订合同,待对方先行履约或预付钱款后逃之夭夭。


4、虚假的宣传欺诈


是指当事人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对合同标的质量、成份、性能、用途、产地、生产者、有效期限、毒副作用等作令人误解的虚假表示,诱惑他人与其签订合同的欺诈行为,包括虚伪的“有奖销售”、“限量发行”、“买一赠一”等。


5、虚假的价格欺诈


是指当事人利用虚假或令人误解的价格条款或条件诱骗对方与其签订合同,从中渔利,往往是通过“大削价”、“大甩卖”、“大清仓”、“季节降价”、“破产处理”、节日大酬宾活动实现的;(1)虚假标注差额巨大的原价、现价,谎称降价的促销行为;(2)模糊标价,用模糊语言、计量单位诱人误购;(3)虚实两套价格,以低价成交、高价结算,先蒙人后坑人。


6、放长线钓大鱼的诱饵欺诈


一是欺诈方在实施欺诈之前已先与被欺诈方履行了几份小额合同,付小额定金,且履约积极、顺利,制造本身履约能力强,重合同守信誉的假象,骗取对方充分信任。然后谎称因生产生活或业务经营需要,签订大额订单,骗取大量货物和钱款。二是欺诈方经过精心踩点后锁定欺诈对象,对其情况相当了解,而欺诈对象对欺诈方则了解肤浅,有计划的诚实骗不设防的冤家,骗无不胜。三是欺诈目的得逞后,欺诈方往往隐匿遁形,杳无音讯。


7、虚构标的欺诈:


编造子虚乌有的项目诱骗当事人上当。(1)伪造“破产拍卖”文件资料,多方骗取定金;(2)编造理由,侵吞定金:以大批量的加工业务为诱饵,签订加工承揽合同并收取定金,最后以加工质量不合格为“由”拒退定金;(3)诈骗者本身不具有专业资质,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得项目工程的资料,然后利用这些资料图纸,以发包方的身份引诱其他单位承包工程,甚至搞“多角恋爱”,一女许嫁几家,从而骗取对方的合同保证金等;(4)伪造政府批文,伪造抵押担保,骗取信贷投资和其他“投资伙伴”。


8、非法传销欺诈:


(1)组织网络从事无店铺经营,通过交纳或变相交纳入门费,上线吃下线,下线吃回扣,收益额度以加入先后为序;(2)从业人员以下线交纳的入门费或认购商品回扣为生,通过发展成员,组织网络或以高额回报为诱饵“招商引资”,极容易诱惑群众误入歧途,极具欺骗性、传染性和危害性。


9、买卖双方欺诈。


一是欺诈方利用对方欲赚取购销差价的心理,先以下家的身份与欺骗方订立购销合同,同时又串通第三方作为被骗方的上家,以提供被骗方下家所需相同的商品为诱饵,诱使被骗方订立合同,骗取货款;二是欺诈方先后以卖方和买方两种身份出现,意欲出售某种商品,使受害方又产生有多人要买这种商品且价格较高的错觉;三是受害方往往是一些开业时间不长,但又急于收回投资、踌躇满志的企业,由于经验不足,很容易成为冤大头奉送学费;四是受欺诈方履约付款后,欺诈方携款潜逃,打一枪换一地方。

2022-05-10 16:14:57
周旭
周旭
从业5年
专利无效宣告商标初审维权
所在地区:包头市
咨询解答:211
咨询TA

(1)离婚诉讼中虚构夫妻共同债务。


离婚诉讼中,夫妻一方甚至双方为了达到多分财产的目的,夫妻一方与他人恶意串通,虚构夫妻共同债务并在法院达成调解协议,然后由第三人提出强制执行申请,以夫妻共同财产履行调解书的义务,事后再从该第三人手中获取相应的财产,从而使夫妻另一方少分得夫妻共同财产。


(2)合伙纠纷中虚构合伙债务。


司法实践中,经常出现合伙人之间发生矛盾和经济纠纷,有的合伙人为了多分得合伙财产,便与第三人恶意串通,虚构合伙期间的合伙经营体共同债务,并由第三人向法院提出诉讼,恶意合伙人在诉讼过程对该债务进行自认,或作证证明该虚假债务的“真实性”,达成协议或使法院做出不利于合伙体的判决,从而达到侵占合伙共同财产的目的。


(3)其他债务纠纷中的恶意逃债。


司法实践中常见的有:


一是当事人除被法院查封、扣押或拍卖的财产外,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时,当事人与案外人恶意串通,通过倒签借款时间等方式,虚构债务,并通过到法院进行调解得到确认,然后在法院拍卖该扣押或查封的财产时,以债权人的身份申请参与分配,从而摊薄真实债权人的受偿比例,达到少清偿债务的目的。


二是虚构优先受偿权标的,利用建设工程款或工人工资等特殊债权享有优先受偿权的法律规定,在公司破产清算时或被法院强制执行时,与案外人勾结,虚构拖欠高额的工人工资或数额巨大的建设工程款,并通过法院调解,然后由虚假债权人申请执行,从而达到转移财产的目的。


2、冒名诉讼。


所谓冒名诉讼,又称为虚假诉讼,是指,是指民事诉讼各方当事人恶意串通,采取虚构法律关系、捏造案件事实方式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利用虚假仲裁裁决、公证文书申请执行,使法院作出错误裁判或执行,以获取非法利益的行为。


(1)当事人冒名。


此种情况以原告冒名的情形居多。司法实践中,有的法院出于便民考虑,对于原告没有亲自到庭立案的案件,只要委托手续和相关证明材料齐备的,亦予以受理。此类案件在房地产委托买卖过程中容易发生,主要是房地产中介人在接受房主或购房人的委托后,利用签署法律文件的机会,趁委托人不注意,故意要委托人多签空白的法律文书,然后多复印委托人的身份证件,事后自己再根据需要,在空白法律文书中补填相应的内容。从发现的冒名诉讼案例来看,被冒名者多数为房地产买卖中的委托人。


(2)虚假委托。


虚假委托主要有如下两种情形:一是冒名诉讼者在法院立案之后,提供有当事

2022-05-10 16:17:55
葛宇晗
葛宇晗
从业7年
个体工商注册公司注册
所在地区:贵阳市
咨询解答:589
咨询TA

1.离婚诉讼中虚构夫妻共同债务。(2)合伙纠纷中虚构合伙债务。 3.明知自己没有实际履约能力,仍与他人签订合同。4.出示真样品,履行时却以伪劣产品替代。5. 提供虚假的商品说明书。6.伪造产品产地或质量证明。7.假冒他人注册商标。8.制造虚假的供求现象。

2022-05-10 14:53:54
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联系 “在线顾问"
顾问推荐
{{item.label}}
{{item.desc}}
相关资讯 换一批
公司地址跨市变更的流程包括了哪些
公司地址跨市变更的流程包括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准备相关材料、提交变更申请、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手续、办理银行账户变更手续等。
公司地址跨市变更
412次浏览
2023-11-01 14:21:45
总公司个人所得税的查询方法和纳税方法
个人所得税的查询方法有哪些?在总公司纳个人所得税是怎样的?下面,是早鸽网顾问准备的相关知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个人所得税
350次浏览
2023-03-06 19:00:41
总公司个人所得税的查询方法和纳税方法
个体户的注册材料和注册事项有哪些
在注册个体户的过程中,需要提交一系列的文件,以确保申请的合法性和完整性。这些文件不仅包括基本的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还包括其他特定的许可或资质证明。
个体户注册
148次浏览
2023-12-16 14:46:26
个体户的注册材料和注册事项有哪些
结构参数限定的权利要求
关于结构参数,从内容上看,反映结构特征,是对产品结构进行的直接限定,实质上是一种结构特征,从形式上看,与性能、效果参数一样表现为数值,比如中空率为10%以上且50%以下等。不论采用何种参数,其名称和数值的技术含义都应当是清楚、明确的。
权利要求
90次浏览
2023-02-20 18:28:32
结构参数限定的权利要求
WTO商标法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随着全球化的不断发展,国际贸易日益频繁,商标作为商品的重要标识,对于保护企业利益和消费者权益具有重要意义。世界贸易组织(WTO)作为全球最大的国际贸易组织,其商标法对于各成员国的商标法律制度具有重要影响。
商标法
740次浏览
2023-10-30 10:05:37
WTO商标法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赵杰
赵杰顾问
擅长:商标无效宣告,商标维权服务,商标宽展
执业1年
咨询专业顾问
最新问答
2023-06-19 06:34:24
北京海丰益商贸中心基本介绍?
北京海丰益商贸中心基本介绍?
2023-06-19 06:33:56
北京佳兴源装饰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公司大概情况
北京佳兴源装饰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公司大概情况
2023-06-19 06:33:29
北京君燕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是多久时候成立的?
北京君燕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是多久时候成立的?
2023-06-19 06:32:19
北京市华盛业石材经营部是多久时候成立的?
北京市华盛业石材经营部是多久时候成立的?
2023-06-19 06:31:54
北京市四季永芳石材经营部基本介绍?
北京市四季永芳石材经营部基本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