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的好处有:
一、多人分担财务压力
由于这些年房地产升值太快,远远高于实体经济的增幅。所以,很多企业把剩余资金投入了房地产,因为房产比实体收益高很多。在实体经济不景气的时候,这样的投资行为反而救了它们一命。不仅如此,如果自有资金不够,或者房地产项目很大,则公司购买可以有多个股东,共同承担财务压力。这就相当于是众筹的形式一样。
二、债务隔离
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进行债务隔离,使因该房地产项目带来的债务风险不会拖累个人财产。这就是真正从事房地产业务的公司的一个目的。
可是很多个人投资者又为什么要用公司的名义来购买呢?
三、绕过限购令
近几年,中国内地一些城市对买房限购或限售,因此就有很多人用公司的名义来买卖房产,这样就可以绕过这些限购令。这可比离婚买房靠谱多啦。
四、保护个人隐私
公司持有物业有一定的隐蔽性,尤其是多层公司股权架构,不容易查到实际控制人。因此,对业主的个人隐私有一定的保护作用。
五、以转让公司股权的形式买卖房产可以节税
公司持有房产分两类,一类是一家公司持有多个房产,卖出房产时仅仅是单个或几个房产卖出,不影响公司的持股情况。缴税也只需缴纳房产买卖产生的利得税。另一类是一家公司持有一个物业,买卖该物业是通过转让公司股权的形式实现的。各个地方的税法不同,有些地区可以省下很大一笔税款。尤其是当作为遗产转让给子女时,以股权形式转让,不需要支付遗产税。
当然,以公司名义买卖房产也有很大的弊端。
第一,贷款不易。
绝大多数银行的房产按揭贷款业务针对的是个人买房者。公司购买房产需要先一次性付款,等取得产权证后,才能进行抵押贷款,可贷额度的比例也不如个人买房者高。公司初始的投入成本比较高。
第二,隐性债务风险高。
以转让股权的形式购买房产时,除买到公司持有的资产外,同时也买回了债务。很多债务比较隐性,较难追查,因此风险较高。
第三,房屋具有的附加功能无法实现。
这一弊端主要在中国内地存在。在内地,房子代表了太多含义,如孩子能不能上户口、上房子所在的学区,等等。以公司名义购买的房产就无法实现此类功能。
利:坐等房价上涨再买,获得更多利润
弊:1.容易造成资金不够周转
2.置业顾问工资等等成本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