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公安机关可以设置以下部门:执法勤务机构:
1、指挥中心(加挂办公室牌子);
2、国内安全保卫大队;
3、刑事侦查大队(承担原刑侦、经侦、税侦、禁毒、刑事科学技术职能);
4、治安管理大队(承担原治安、巡警、户政、出入境、网监职能);
5、交通管理大队。根据治安形势的特点,可以选设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禁毒大队、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大队。综合管理机构:1、政工监督室(承担原政工、工会、警务督察、监察、纪委的职能);2、法制室(承担原法制、预审的职能);扩展资料:1. 可以显示其职能的划分.2. 可以知道其权责是否适当.3. 可以看出该人员的工作负荷是否过重.4. 可以看出是否有无关人员承担几种较松散,无关系的工作.5. 可以看出是否有让有才干的人没有发挥出来的情形.6. 可以看出有没有让不胜任此项工作的人担任的重要职位.7. 可以看出晋升的渠道是否畅通.8. 可以显示出下次升级时谁是最合适的人选.
公安局按级别通常有:直辖市公安局、省会城市公安局、地级市公安局、县级公安局,除县级公安局外,前几者均可按城市的区下分区分局。特定公安局一般受所在地政府领导、受上级公安厅、局指导。 公安机关的最高部门是公安部,指导全国公安工作,包括所有各级公安局。受所在地政府、上级公安机关双重领导。 县公安局内设机构:
1、指挥中心 (办公室)
2、政工科
3、警务督察大队(纪检监察室)
4、警务保障室
5、法制大队
6、国内安全保卫大队
7、治安管理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行政审批股 )
8、刑事侦查大队(刑事科学技术室)
9、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10、禁毒缉毒大队(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
11、情报信息大队(网络安全保卫大队)
12、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
13、巡逻警察大队
14、县看守所
15、县拘留所
从垂直结构来说就是公安部、厅、局,从内部按职责来分基本大同小异,主要有纪委监察、政治部、法制(局、总队、支队,从部到局的名称)、刑侦(局、总队、支队)、禁毒(局、总队、支队)、内保(局、总队、支队)、出入境管理、治安管理(局、总队、支队)、维稳、行动技术(局、总队、支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