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水果属于个体经营商。
其登记事项为:名称、地址、负责人、资金数额、经济成分、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从业人数、经营期限等。营业执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正本应当置于公司住所或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营业执照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
没有营业执照的工商企业或个体经营者一律不许开业,不得刻制公章、签订合同、注册商标、刊登广告,银行不予开立帐户。
如果没有零售环节,仅仅是批发的,按商业批发行业,增值税税负在0.9%左右。
如果是有店面的,在工商局注册了的,应该属于个体工商吧。水果店在增值税企业类型里属于服务型,税收行业类型里属于果品蔬菜零售(商业),经营类别属于货物销售,与规模无关。
如果没有零售环节,仅仅是批发的,按商业批发行业,增值税税负在0.9%左右,在有就是看多大规模, 大型水果超市:中小型零售业。 小果铺:个体工商业(个体户,企业都不是)。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4754-2011),水果店:行业门类-F 批发和零售业,行业大类-52 零售业,行业中类-522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行业小类-5223 果品、蔬菜零售。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4754-2011),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A 农、林、牧、渔业; B 采矿业; C 制造业;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E 建筑业; F 批发和零售业;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H 住宿和餐饮业;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J 金融业; K 房地产业;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P 教育;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S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T 国际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