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账上有存货40万,实际没有,怎么处理?
公司账上有40万存货,但实际没有。具体会是什么原因呢?
在找寻原因前,我们先来认识一下什么是存货。
(1)存货是指企业购进或生产的,准备日后予以出售的商品,原材料等等。
(2)存货是怎样计量的。在我们知道存货是什么后,我们需要看下存货是怎么样计量的,如何入账的。存货的计量在实际中一般采用一次加权平均法。虽然有其他计量方法,比如先进先出,后进先出等等。账上核算的存货包括发出商品,库存商品,原材料,在产品等。
(3)账上有40万存货,实际没有的原因。
1.如果账上的存货是发出商品是40万,那并没有什么问题。可能是产品已经销售出去,但尚未满足收入的确认条件。比如说是模块,大型机器设备等,这类需要安装,测试的产品。在产品发出时,是不能确认收入的。
当然,也有可能是销售出的产品延迟确认收入,尚未开票,没有结转存货,确认收入。那对于这种情况,是违反税法规定的。实际是需要进行纳税调整,补缴税款的。
2.如果账上的存货多出的40万是原材料。那要首先确认一下,企业是否有实际采购,会不会只是取得了采购的进项税额发票,但实际上并没有实际采购货物。那对于这种,账上的存货并不是实际存在的。是需要进行纳税调整的。
3.如果账上多的40万存货是库存商品的几大类都有,有库存商品,有原材料等。那需要检查一下企业的库存商品管理制度,是否有定期检查,盘点。这40万存货,可能是因管理不善或其他原因,造成的存货的毁损,被盗等。需检查确认具体原因后,予以改善存货的管理制度。
4.当然,还有一种原因可能是存货已经被用作集体福利、个人消费等。但因为该项均为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所以账面尚未结转。
不管是什么原因,合法纳税是基本,有效合理管理库存商品是根本。希望回答对大家有用。
存货账面价值40万元,实际仓库没有这么多或者根本就没有任何存货,具体处理办法需要看差异形成的原因。
2013年之前,所有搞经营的老板都能感受到相对宽松的政策环境;2013年及之后,特别是金税系统上线后,政策面越来越紧。因此,笔者为搞企业的老板们担忧之余,强烈提醒大家:错误可以更正;法律的红线再别去触碰!
上述存货账实差异,大方向可以总结归纳为2点:由于公司管理不善造成的数据错误造成的账实差异;公司为达少缴税或者不缴税的目的,违法违规操作造成的账实差异。前者,通过加强管理和补救措施,是可以部分或者全部纠正;后者属于违法,违法行为成为既定事实,除了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或刑事责任外,暂时没有其他办法。
违法轨迹一旦形成,是“抹不掉的”,其追诉期和“黑标签”将伴随各位老板整个生产经营期间。特别是会计档案法定的保存期最长的达到40年,伴随财税人员的整个职业生命周期。本文对违法犯罪行为只能劝诫,其造成的差异不再过多叙述。主要和大家讨论一下,公司管理不善造成的数据错误造成的账实差异的处理办法:
一、供应链中的“金额还在”,数量却归0了。
这样的结果,所有财务人员都知道是不应该的,也是深恶痛绝的,然而现实中真实存在。2016年由于业务关系,笔者帮一家转型的小企业做内审。翻阅存货台账时,直观的看到存在账实差异。进一步调取数据发现,财务管理混乱,财务人员结转成本的时候随意性很强,供应链的数据明显有差错,总账系统直接结转不复核不比对,财务部门俨然机器人!
笔者常年从事财税工作,但并不比大多数财务人员高明,自认为仅仅比普通财务人员多了一份责任和细致!存货核算有货物在途、发票在途等多种复杂情况,中小微企业因时间差“改账”成为家常便饭。然而在更改数据的时候,无论是用移动加权平均法、先进先出亦或者其他方法核算存货,数据明显有误,任性不做比对直接结转是典型的不负责任的行为!
数量由仓库开具出入库单,存货会计和仓库互相监督,数量是没有问题了,金额存在重大偏差,会计难辞其咎!
当然,没有责任心的会计主体,发现差异时,多半是跨多个会计期间了,清理乱账的难度可想而知!财务人员身负数据准确及时的重任,面临这样的情况唯一可做的,当抱着责任、耐心、细致逐年逐月清理账务并修改。涉及税金差异和差错的,主动补缴税款并承担滞纳金!
二、供应链中的金额归0,数量却在。
题中所问,并不属于这样的情况,但其成因和处理方法与第一条“供应链中的“金额还在”,数量却归0了”是一个原理。读者朋友可参照上述处理方法!
三、数量金额之间的对应关系没有差错,但账面数与实际库存有差异
存货核算一个重要的不同,是数量金额同时核算,撇开任何一方单独核算,都将“脱轨”!现实工作中,数量金额之间的比对关系没有打破,为什么账实之间依然存在差异呢?
1、账面数量金额均大于实际数量金额
账面数量金额均大于实际数量金额主要有:会计部门依据发票单据“入库”,然而货物在途并没有实际入库;账面片面依据销售发票记录销售发出,但发生销货退回仓库已经入库;仓库已经发生销售出库,但账面并没有做出账务处理。
究其差异形成的原因,主要是各部门各岗位之间的衔接沟通不力,单据传递不及时甚至出现缺失。处理方法除了细化人员沟通和单据流转的流程外,还应定期对账、盘存!
对已经发生的差异,通过对账、盘存找出差异形成的具体业务内容,根据真实的业务做出纠正和补充登记!
2、账面数量金额均小于实际数量金额
账面数量金额均小于实际数量金额主要有:实际货物已经验收入库,无论发票是否收到,都未做相应的账务处理;账面依据销售单据或者发票已做销售出库,但仓库没有发出货物(原因多样);实物已经销售退回,但账务未做处理。
四、综述
无论是企业主,还是等其他管理人员,生产经营过程中需要明确什么事能做什么事永远不能做,法律的红线不能触越!法制社会正在进程中,及时调整经营思路迫在眉睫,偷税决不可为!
无论是会计,还是仓库管理员,对存货数据和实物负主要责任,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是职业生命的底线和毕生坚持的职业操守!
存货核算是所有企业核算工作中的重要环节,无论是“大企业”,还是一般“小企业”!会计核算的严谨和时效性,决定了“麻雀虽小,五脏俱全”的朴实道理。需要合理合法的获取经营所得,就必须行走在正常的轨道上,更需要所有企业主和所有管理人员的共同努力和不懈的坚持!
非请自来。
账上有存货,实际没有,典型的账实不符。怎么处理?以不变应万变咯。如果是这事能在掌控范围内,相对好办;如果,马上就东窗事发,真不好处理。
提问的出发点,不同,处理也不同。比如,是否采购人员为谋取私利,采购环节存在舞弊问题,还是存在其他监守自盗的问题等;另外,是否存在自然损毁灭失、计价是否准确等都有可能造成存货账实不符,我想,以上账实不符如何处理,都比较简单,该追究责任追究责任,该处罚就处罚,没啥好说。
实际中,存货盘盈盘亏很常见,就此事而言,应该不是一般的存货盘点出现账实不符这单的事了,呵呵。
按经验判断,题目所述的情形是人为的,极可能存在虚假采购,虚列自制存货成本或发出存货不入账等情形。如果存在这些情形,要说怎么处理,无解;或者处理方法不符合原先的预期。
会计每一笔记录都会留下痕迹,以非法手段难以取得合法利益,除非不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