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运输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承担涉及全区综合交通运输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全区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政策,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规划,负责编制公路、水路等规划,负责全区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
(二)组织拟订全区公路、水路等行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全区物流业发展规划,拟定有关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区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三)承担全区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拟定全区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区道路、水路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城乡客运、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
(四)承担全区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防止污染以及船舶与港口(码头、渡口)设施安全保障、危险品运输监督、航道管理等工作。
(五)负责拟订全区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拟订区财政有关交通运输基础投资建设资金安排意见,根据省、市核定的投资建设规模进行监督执行;负责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设计审批。
(六)承担全区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拟订全区公路、水路工程建设和维护相关政策、制度及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全区公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区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
(七)负责全区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国家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
(八)负责全区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做好网络安全工作,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负责全区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九)拟定全区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重大科技研发,推动行业技术进步。
(十)负责全区交通运输行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
(十ー)负责全区交通运输行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引进利用外资、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领导班子作为一个单位的集体领导的小团队或者集体,负责着单位和集体的宏观发展 方向引领 决策制定 带头模范作用。主要职责是在民主集中制的前提和原则下,发挥基层党组织的堡垒作用,坚定地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命令,发展维护好单位的利益和全体干部职工的合法权益。
班子职责是:1.负责本单位的党建工作和班子自身建设。
2.负责抓好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及纪检监察工作。
3.组织抓好上级部署和本单位的业务推进工作。
4.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
5.负责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