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税收声明不填有影响吗?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了《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根据该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个人客户在银行新开个人账户时,需由账户持有人签署“个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银行根据客户声明文件识别账户持有人是否为非居民个人。
自7月1日起,各家银行还将对个人存款账户(活期类账户、定期类账户),包括借记卡、信用卡等银行卡账户、投资理财账户及《管理办法》要求的其他个人账户开展尽职调查,各家银行要求客户配合填写并签署相应的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如果不配合,银行会将个人账户视为非居民账户进行管理,或无法为市民开立账户。
当然,需要提醒广大市民的是,银行在开展尽职调查时,不会以任何理由要求市民提供账户密码、支付密码、网银登录密码、手机银行登录密码、短信验证码等信息,市民要注意保护相关信息。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规定期限内不缴或者少缴应纳或者应解缴的税款,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税务机关除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外,可以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个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是必须要填写的,否则银行等金融机构可以拒绝办理其业务。
根据《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金融机构应当按照以下规定,对新开个人账户开展尽职调查:
(一)个人开立账户时,金融机构应当获取由账户持有人签署的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识别账户持有人是否为非居民个人。金融机构通过本机构电子渠道接收个人账户开户申请时,应当要求账户持有人提供电子声明文件。
声明文件应当作为开户资料的一部分,声明文件相关信息可并入开户申请书中。个人代理他人开立金融账户以及单位代理个人开立金融账户时,经账户持有人书面授权后可由代理人签署声明文件。
(二)金融机构应当根据开户资料(包括通过反洗钱客户身份识别程序收集的资料),对声明文件的合理性进行审核,主要确认填写信息是否与其他信息存在明显矛盾。金融机构认为声明文件存在不合理信息时,应当要求账户持有人提供有效声明文件或者进行解释。不提供有效声明文件或者合理解释的,不得开立账户。
(三)识别为非居民个人的,金融机构应当收集并记录报送所需信息。
(四)金融机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新开个人账户情况发生变化导致原有声明文件信息不准确或者不可靠的,应当要求账户持有人提供有效声明文件。账户持有人自被要求提供之日起九十日内未能提供声明文件的,金融机构应当将其账户视为非居民账户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