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成立过程涉及的环节
申请→募集→投资管理(建仓、调仓、信息披露、收益分配、费用支付)
成立一支新的基金,基金公司首先需要向证监会提出申请(申请期)。在申请通过后,基金公司需要通过销售渠道向投资者发售基金份额(募集期),如果募集资金未达到证监会要求的最低标准,基金不能成立,基金公司将资金退还投资者并支付利息。若募集到足额资金,基金宣告成立并进入封闭期(不可进行申购和赎回),基金在此时完成基金资产的投资(建仓期)。建仓完成后基金申购和赎回打开,此时投资者可以通过基金公司或基金代销机构(如天天基金网)进行基金申购。
募集申请:基金的发起需要得到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要向中国证监会上报一系列的法律文件,包括申请报告、基金合同草案、基金托管协议草案、基金招募说明书草案及相关证明文件等。
基金募集:证监会核准基金的募集申请后,基金管理公司要通过自己的销售渠道向投资者发售基金,或者委托具有代销资格的代销机构销售。
投资管理:投资管理是基金管理和运作中最重要的环节,决定着基金的经营业绩。基金管理公司按照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按一定的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遵循其投资决策程序将资金投入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等投资标的。
1、建仓:新发行基金募集完毕之后,都会有一个建仓期,就是配置投资股票、债券等。具体建仓的时间长短,是基金公司根据各方面考虑后确定。
2、基金的信息披露:为了保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查阅相关信息,基金要对相关信息公开披露,如: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募集情况;基金净值;基金申购、赎回价格等,还要按期公布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相关信息还有由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出具意见。
第一,基金要为特定的公益目的而设立。也就是说,要先有个明确的公益目标。
第二,就是资金了。全国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800万元人民币,地方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400万元人民币,非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原始基金必须为到账货币资金。
第三,要有规范的名称、章程、组织机构以及与其开展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第四,要有固定的住所。
第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申请设立基金会,申请人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书;
(二)章程草案;
(三)验资证明和住所证明;
(四)理事名单、身份证明以及拟任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简历;
(五)业务主管单位同意设立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