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的消防主要风险点有哪些?
1)建筑布局不合理的,发生火灾后易蔓延或影响其他建筑物安全的;
(2)建筑物的结构和耐火等级与其使用性质不相符的,不符合防火规范要求的;
(3)建筑物的通风采暖系统、电气设备、内部装饰装修不符合要求的;
(4)火源、热源、电源距可燃物较近的,如炉灶、火炉、锅炉、烟囱、蒸汽、电热器具、煤气灶、煤气热水器、煤气管道靠近可燃物或可燃结构的;
(5)禁火区内有火源的;
(6)易燃、易爆危险性较大的场所的电气设置不符合防火防爆要求的;
(7)没有按规定设置避雷设施的,或避雷设备失效的;
(8)应设置消除静电装置而未安装的,或静电装置不符合要求及失效的;
(9)电焊工、电工、油漆工等从事具有火灾危险性的操作工种人员不具备消防常识,未经安全教育培训上岗的;
(10)生产、经营、储存易燃易爆物品人员未经消防培训,不具备安全常识上岗的;
(11)消防水源不足的;
(12)未按要求配备灭火器材或消防器材缺乏及损坏的;
(13)损坏或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器材、设施的,如埋压、圈占消火栓;
(14)占用防火间距,如在防火间距内堆放可燃物品;
(15)在工作车间、仓库内设置员工宿舍的;
(16)易燃物品生产、储存、运输、包装不符合规定的,性质相抵触的物品混存的;
(17)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淋系统、自动报警系统等固定消防设施不符合要求的;
(18)缺少防火制度和相应措施,工作人员不懂防火和灭火知识的;
(19)电气设备的类型与使用场所不相适应,电气设备接触不良、缺乏安全装置的;
(20)安全疏散出口少,消防通道不符合规定或堵塞消防通道的,无疏散指示标志,无事故照明的或失火后影响人员疏散和消防车辆通行、影响水源使用的。
、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人员密集场所使用聚氨酯泡沫、聚苯乙烯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或者作隔热保温层。员工宿舍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搭建。公共娱乐场所、商场市场等使用大量易燃可燃材料装饰。
2、防火分隔不到位。建筑地下与地上部分、住宅与非住宅部分未按规范进行防火分隔。防火隔墙、防火卷帘、防火门等防火分隔设施缺失或者损坏。楼梯间、前室常闭式防火门常开。门窗孔洞、竖向管道井每层楼板处封堵不严密。
3、疏散通道不畅通。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被封闭、堵塞、占用。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4、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群租房、商场市场、施工工地等场所违规堆放易燃可燃物品。劳动密集型企业生产车间等场所超量存放易燃易爆原材料或者半成品。
5、消防设施损坏停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停用或者不能正常运行。消防水泵控制柜处于手动控制状态。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火卷帘、机械防排烟等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联动。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能正常供水。
6、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停放在建筑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停放位置与周围可燃物未落实防火措施。采取“飞线”、入户等方式违规充电。
7、违规动火用电。违规使用电气焊进行明火作业。人员密集场所营业期间违规装修施工。在火灾或爆炸危险性场所违规使用明火做饭、取暖。电气线路私拉乱接、未穿管保护,违规使用大功率用电设备。
8、消防安全责任制度不落实。单位未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涉及多产权、多经营主体的单位未建立统一的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未书面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消防车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设施和其他建筑消防设施未明确统一管理。重点部位值班人员不在位,不清楚岗位火灾风险和处置流程。微型消防站人员不能有效处置初起火灾。
9、日常巡查检查不到位。未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并如实登记报告。单位未定期开展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和维护保养,并完整准确记录。未及时整改消除隐患问题,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10、消防控制室制度不落实。消防控制室未落实24小时双人值班制度,值班操作人员岗前培训不到位,未持消防职业资格证上岗,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不在位,不清楚岗位火灾风险和处置流程,不能熟练操作消防设施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