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促会是个半官方、半民事的民间对外经贸组织。
1、中国贸促会率先成立了太平洋盆地经济理事会中国成员委员会。中国贸促会作为主席单位,负责处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国际商会第168届理事会正式通过决议,同意中国加入国际商会,成立国际商会中国全国委员会。
2、中国贸促会在15个国家和地区设有代表处。中国贸促会和中国国际商会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了48个地方分会、600多个分会和县级国际商会,在机械、电子、轻工、纺织、农业、汽车、石化、商业、冶金、通用工业、供销合作、建筑、食品等部门设立行业分支机构。
3、中国贸促会专利商标事务所是中国历史最悠久、规模最大的综合性知识产权局之一。该公司为中外客户提供与专利、商标、版权、域名、商业秘密和商业外观等知识产权相关领域的咨询、申请、调解、许可、行政保护、诉讼和其他服务。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CCPIT,英文全名China Council for the Promotion of International Trade)成立于1952年,是全国性对外贸易投资促进机构。
截至2017年7月,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设有17个行业分会,48个地方分会、600多个支会和县级国际商会;拥全国会员企业近7万家。
组织体系
机构设置
最高权力机构
全国委员会(简称“全会”)是中国贸促会的咨询议事机构,由对外经济贸易有关的人士、企业和团体代表组成。
全会由在中国对外经济贸易领域有代表性的人士、企业和团体代表组成,人员可从相关国家政府部门、商协会组织、社会团体和企业推举产生。
全会的职责是:
(一)根据国家法律和中国企业的需求,对中国贸促会的工作提出建议,进行监督;
(二)聘请特邀顾问;
(三)审议并批准会长的工作报告;(四)审定年度财务计划、收支决算;(五)决定工作机构的设置、变更和撤销;
(六)指导和协调地方、行业贸促机构的工作;
(七)制定、修改中国贸促会章程;(八)参加中国贸促会的相关活动。
贸促会全称《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是个半官方、半民事的民间对外经贸组织。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简介
1、中国贸促会率先成立了太平洋盆地经济理事会中国成员委员会。中国贸促会作为主席单位,负责处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国际商会第168届理事会正式通过决议,同意中国加入国际商会,成立国际商会中国全国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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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国贸促会在15个国家和地区设有代表处。中国贸促会和中国国际商会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了48个地方分会、600多个分会和县级国际商会,在机械、电子、轻工、纺织、农业、汽车、石化、商业、冶金、通用工业、供销合作、建筑、食品等部门设立行业分支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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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国贸促会专利商标事务所是中国历史最悠久、规模最大的综合性知识产权局之一。该公司为中外客户提供与专利、商标、版权、域名、商业秘密和商业外观等知识产权相关领域的咨询、申请、调解、许可、行政保护、诉讼和其他服务。
贸促会是行政单位,贸促会的工作职能是:1、负责在境外设立代表处、海外贸易中心,派遣驻外代表,并做好管理;2、制定并组织实施经贸展览的年度计划;3、策划、组织、承办国内举办的专业性或综合性经贸展览会、洽谈会和其他经贸展会及国际会议。贸促会的招聘条件是:1、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本科及以上学历;2、有责任心和团队合作精神,学习能力和沟通能力强,能熟悉应用办公软件;3、具有良好的品行。
贸促会,全称为中国国际贸易组织委员会,简称CCPIT,于1952年成立,属于全国性的单位,公办民间组织,贸促会设有以下组织:最高权力机构、内设机构、国际商会内设组织、驻外代表、主管社团、附加机构、会管企业、仲裁和调解、地方和行业贸促组织。拥有表决、选举、被选举权利;建议权、监督权;优先享受机构服务的权利,也必须履行相应的义务。
贸促会全称是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成立于1952年5月,是由中国经济贸易界有代表性的人士、企业和团体组成的全国民间对外经贸组织。负责指导、协调中国贸促会各地方分会、行业分会、支会和各级国际商会的工作;负责对各分支机构及会员的服务及培训工作等。
1986年,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以国家委员会名议申请加入国际商会,经过8年多的谈判和努力,1994年11月,国际商会第168次理事会正式通过决议,同意中国加入国际商会并组建国际商会中国国家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