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退休申请材料?
需要材料如下: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2、职工原始档案一套;
3、《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准表》;
4、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
5、户口簿复印件件;
6、填写《退休条件审批表》一式3份;
7、社保卡;
8、曾领取失业金人员需提供《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登记表》复印件;
9、是独生子女父母的提供《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10、委托他人代办的还要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以及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1份。
1、公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关于参保人员享受房贴的证明
3、本人指定的金融机构范围内开立的实名制结算账户卡复印件
一、上海职工办理退休所需的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户口簿(非本地户籍无需提供);
3、银行存折/个人结算账户/银行卡复印件;
4、填写《领取养老金方式确认表》、《养老金申领表》(可至当地社保中心柜台领取,或打印复印使用皆可)
5、独生子女奖励表(别忘了这笔钱,如果是独生子女的父母退休时是可以申领的。由户籍街道、乡镇计划生育办公室出具)
6、单位社保缴费卡公司公章;
7、《上海市从业人员退休申请表》;
8、护照(外籍人员);
9、港澳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台人员)。
二、上海职工办理退休手续的流程
1、受理
(1)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政策规定,申报的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区社保中心应当场予以办理,因情况复杂无法当场办理的,应出具《受理通知书》。
(2)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政策规定,申报的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区社保中心应当场出具《补正材料通知书》,一次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补正全部内容后重新上报全部申报材料的,区社保中心应当场予以办理,因情况复杂无法当场办理的,应出具《受理通知书》。
2、审批
(1)区社保中心受理申请后,应在30个工作日内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批并作出决定,同时告知申请人。因特殊情况无法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的,经区社保中心主管领导批准,最多可延长30日。
(2)经审批予以通过的,区社保中心应在《因病丧失劳动能力提前退休(职)审批表》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意见”处签署意见,并加盖“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业务专用章”予以办结。
(3)经审批未予通过的,区社保中心应制作《不予行政审批决定书》,明确告知审批不通过的原因,并加盖“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业务专用章”予以办结,同时对申请人提供的申报材料复印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