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5年4月,厦门正式设立厦门市,简称“厦”或“鹭”,别称鹭岛,是福建省副省级市、计划单列市,国务院批复确定的中国经济特区,东南沿海重要的中心城市、港口及风景旅游城市。当时整个福建省都未正式设立城市,厦门可谓一枝独秀,这其中是它特殊的地理位置和人文背景起到了决定性作用。
厦门网-厦门日报讯 1935年4月,厦门正式设立厦门市,成为福建省首个真正意义上的城市。当时整个福建省都未正式设立城市,厦门可谓一枝独秀,这其中是它特殊的地理位置和人文背景起到了决定性作用。值此厦门建市80周年之际,本报记者带你穿过历史的尘埃,走访专家,回顾那段老厦门的沧桑岁月。
厦门先于福州设市
为了解厦门设市时的那段历史,我们采访了厦门文史专家洪卜仁先生。洪先生告诉我们,厦门在政区上筹备设市,始于1932年。1932年1月,“厦门设市”正式被提上议事日程。几番周折,直到1935年4月1日,厦门市政府正式成立,成为福建首个设市的城市。
听到这里,我们不禁要问,难道省会福州,在当时不是“市”吗?洪老说,当时的福建省政府所在地在闽侯县,沿用旧时的“省-县”两级制,福州并未设市。而厦门又何以成为了福建首个设市的城市呢?洪老说,这是由厦门特殊的地理位置、经济发展情况、交通条件、人口素质等多种因素所决定的。厦门从明代就开始对外通商贸易,近代以后,更是成为“五口通商”的口岸之一,是我国重要的港口。厦门不同于福建其他城市,独特的地理位置使它成为本省对台、对外事务的重要城市。
洪老拿出了一份民国时期的统计材料,我们看到,早在上世纪三十年代,经由厦门海关进出口的船只吨数就达到了四百多万吨,厦门口岸出港乘客每年也有七、八万之多,可见当时厦门港的吞吐量。不仅海上交通发达,厦门的铁路、航空运输也十分便利。
作为五口通商后较早对外开放的城市,几十年的开放进程中,厦门率先获得现代城市文明的风气,成为了福建省较早走上现代化城市建设之路的城市。电灯、电话、电报、自来水、公共交通,这些现代化城市所需的要素,在建市之前厦门都已具备。到1935年建市时,厦门已有现代意义上的马路几十条,市区商店林立,洋楼鳞次栉比,旅游业也十分发达,新市区建设已基本完成。
1935年厦门设市时,厦门已成为福建的商业都会,华侨捐款集散的中心,在全省经济中占据重要地位。据1936年10月的《福建省统计时报(半月刊)》报道,当时厦门市人口已有二十一万余人。经济重镇,人口众多,厦门首先建市也就不难理解了。据洪卜仁老先生说,当时全国范围内也才只有三四十个市,而省会福州也一直到抗战胜利后的1946年才建市,比厦门迟了11年。
1933年“中华共和国人民革命政府”(即“福建人民政府”)设厦门特别市。1934年同安、思明县属第五行政督察区(驻同安),1935年4月以厦门及鼓浪屿等7个岛屿设厦门市,撤销思明县设禾山特种区,与同安县同属第四行政督察区(驻同安),1938年5月至1945年9月沦陷,10月恢复厦门市建制,设中心(后改思明)、开元、鼓浪屿、禾山4区。1949年9月、10月同安县、厦门市解放,同安县属第五专区(1950年改泉州专区、晋江专区),厦门为省辖市,1950年10月厦门市设开元、思明、鼓浪屿、厦港(后废)、禾山5区。1953年同安县集美镇归厦门市辖,1958年1月撤禾山区,改设郊区,8月同安县由晋江专区划属厦门市。1966年8月开元、思明区更名东风、向阳区(1979年10月复原名),1970年2月同安县划属晋江专区(地区),1973年6月再归厦门市。1978年9月设杏林区。1987年增设湖里区,郊区改名集美区。1997年同安撤县设区。至此,厦门市辖鼓浪屿、思明、开元、杏林、湖里、集美、同安7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