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一个发明专利从申请到授权一般要经历哪些程序?
对于发明专利,在申请过程中大概有如下几个过程:
1,文件准备阶段;
2,申请提交(时间点);
3,初审阶段;
4,公布(时间点,申请满18月);
5,实审阶段(申请满3年);
6,授权或者驳回(时间点)。授权之日并不是得到专利证书的日子。在专利局经过实审之后决定授权,会通知申请人进行办理登记,办理之后颁发专利证书。以上所说的时间都是按照正常流程所需的时间。 在一个发明申请公布之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可以查询发明申请的内容。按照专利法对申请文件的要求,说明书应当对发明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按照这个要求,在公布之后,任何人都可以根据申请文件记载的内容实施这项技术。但在公布到授权这段时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实施申请文件记载的技术方案并不属于侵犯专利权,不能用侵犯专利权来处理。针对这种情况,在专利法中提供了临时保护,申请人可以要求实施人或实施单位给予一定的实施费用,但实施人或实施单位可以不给,如果要通过法律或行政途径来解决这个纠纷,需要在授权之后提出诉讼或者请专利管理部门来进行处理。 从上文中可以看出,临时保护的效力是以授权之后才能体现出来,如果发明申请没有被授权,则申请人要求支付实施费用的请求是不会被理睬的。针对这种情况,在实践中,申请人往往会同时申请发明和实用新型,实用新型很快可以得到授权,获得保护。如果发明申请经过实审后被授权,申请人声明放弃实用新型专利权,可以获得发明专利。这样,这项技术方案的保护在时间上是连续的,解决了临时保护力度有限的问题。 关于问题中所提到的个人申请的发明专利不被代理机构窃取的问题,其实不用太多担心。根据专利法,专利代理人负有保密义务,如果在专利申请公布之前,专利代理人泄漏了专利申请的内容,他是需要负法律责任的。这种情况在实践中很少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