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出了工伤事故,赔偿到底该不该由最下面的小包工头承担?
现实中,建筑工程施工单位,基本都是项目部,将所承包的建筑工程施工部分,分包给无数个小包工头 由包工头自行找人作业施工。这种分包行为本身违反了(建筑法)规定,系法律法规禁止的。如果小包工头所找的人受伤,按照(2005)12号劳社部确立劳动关系的通知规定,无用工主体资格的自然人招用的工人,在施工过程中受伤的,由合法的用工单位承担用工主体责任,因此具有营业执照的劳务公司或者建筑工程公司,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承担责任。
这肯定得总包负责呀,包工头只是起到一个带工人过来干活的桥梁作用,安全这块是公司负责,谁都不想出事,别出事就让清包负责,大家觉得呢?
不应该。工地发生事故必须由总承包单位和建设单位负责。再者,都有保险。小包工头不用承担主要责任,但是有义务对工人教育。总承包单位有对施工现场协调管理的总责,分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小包工头一般都没有资质,属于挂靠,承担其他法律责任。
工地工伤!以按劳分配分包,层层责任画分!以赢利高低按比例而画分赔偿费用!(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做工头与劳务公司合同轻伤多少钱以下由做工头自费!如出现重伤或死亡责由相关公司处理!(特注明一点,一但双方谐调处理不下打上法庭!久久不能给受害者或死者家属及时赔偿,有的一拖就是二到三年这是一个很严重性问题必须得到有关部门重视)在短时有效期及时赔偿费用!这是对伤者或死者的安慰!也是对受害人的保护和关爱!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结果!
纯包人工费的小包工头。他拿啥负责安全事故。法律上也是闲不住脚的。找大包和甲方
工地上强制购买工伤保险,一般是由建筑公司或劳务公司购买。一旦出现工伤且无保险,首先责任人是建筑公司或劳务公司承担责任。我们这里是5000以下由包工头承担,主要是小伤耗不起那时间。
小包工头肯定要承担一部分,因为如果你不承担,以后这个大包工头就不回包工程给你了;劳务公司要承担一部分,因为如果劳务不承担,总包就不包工程给劳务了。最终是劳务公司和包工头承担费用,至于私下怎么分摊那是后话,先齐心协力把事故处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