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em.label}}

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资产如何处置?

177****2734
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
提问时间:2022-10-29 19:14:44
提示:以下回答均以本问题为中心,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早鸽顾问。 去咨询
回答 | 共2个
吴月月
吴月月
从业8年
商标转让
所在地区:丽江市
咨询解答:572
咨询TA

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时,注册资金处理:

1、在清偿完所有债务(包括员工工资,物业费用等)后可以返回在帐的剩余资金。

2、注册资金必须在公司注销前取出来并销户。

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个人投入资金处理:

1、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个人投入资金要具体内容具体处理,一般来讲由于是非企业,不做实收资本处理,作为借款处理。剩余财产按有关法律、法规和《章程》规定处理。

2、民办非企业单位举办者对其投入的资产不再拥有财产权和处置权。

3、剩余财产的处理,应当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和其他有关机关的监督。

2022-10-29 21:16:47
杨川
杨川
从业3年
商标资源
所在地区:贵阳市
咨询解答:685
咨询TA

  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时,注册资金是可以取出来的:  1、在清偿完所有债务(包括员工工资,物业费用等)后可以返回在帐的剩余资金。  2、注册资金必须在公司注销前取出来并销户。  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个人投入资金处理:  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个人投入资金要具体内容具体处理,一般来讲由于是非企业,不做实收资本处理,作为借款处理。剩余财产按有关法律、法规和《章程》规定处理。民办非企业单位举办者对其投入的资产不再拥有财产权和处置权。剩余财产的处理,应当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和其他有关机关的监督。  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办法:  第二十一条 民办非企业单位申请注销登记的,应当于办理注销登记前,在业务主管单位和其他有关机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按照清算程序完成清算工作。清算期间,民办非企业单位不得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剩余财产的处理,应当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和其他有关机关的监督。  第二十二条 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应当自完成清算之日起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办理注销登记,应当提交注销登记申请书、业务主管单位的审查文件、注销税务登记凭证和清算报告。  登记管理机关准予注销登记的,发给注销证明文件,收缴登记证书、印章和财务凭证,并将注销登记情况告知其业务主管单位、税务、公安、价格、质量技术监督、人民银行等部门。  民办非企业单位自核准注销之日起终止。

2022-10-29 21:10:46
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联系 “在线顾问"
顾问推荐
{{item.label}}
{{item.desc}}
相关资讯 换一批
王朝钰
王朝钰顾问
擅长:商标宽展,商标变更
执业5年
咨询专业顾问
最新问答
2023-06-19 06:34:24
北京海丰益商贸中心基本介绍?
北京海丰益商贸中心基本介绍?
2023-06-19 06:33:56
北京佳兴源装饰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公司大概情况
北京佳兴源装饰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公司大概情况
2023-06-19 06:33:29
北京君燕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是多久时候成立的?
北京君燕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是多久时候成立的?
2023-06-19 06:32:19
北京市华盛业石材经营部是多久时候成立的?
北京市华盛业石材经营部是多久时候成立的?
2023-06-19 06:31:54
北京市四季永芳石材经营部基本介绍?
北京市四季永芳石材经营部基本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