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欧洲专利所需的资料和流程有哪些
欧洲专利是授予具有工业实用性、绝对没有新颖性和创造性的发明。截至现在目前,欧洲美国专利局有34个成员国和4个扩展国家(阿尔巴尼亚、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马其顿和塞尔维亚)。随着2008年1月1日挪威和克罗地亚的加入,欧洲专利局的授权专利技术已在38个欧洲其他国家(包括34个缔约方和4个扩展国家)生效。
一、欧洲专利申请所需的资料:
1.请求。
2.索赔。
3. 说明书和图纸(如有)。
4. 对摘要进行描述(如果有的话)。
5.授权委托书(所有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二、欧洲专利申请程序:
1.申请人可以用以下三种官方网络语言之一向欧洲国家专利局申请。
英语、法语和德语。在提交公司申请后约一个月内,欧洲局会发出信息通知。
2.欧洲专利局的搜索。
在提交申请时,要提出检索请求并支付检索费。从申请之日起大约2年后,将收到来自欧洲专利局的出具的检索报告,以及对该申请的可专利性的初步审查意见。
3.公布专利申请。
欧洲专利通常在提交日期后18个月内公布专利申请。
4.请求实质审查的要求。
申请人应在提出申请的同时,在欧洲局检索报告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实质审查请求。在提交实质审查请求的同时,还需要从欧洲成员国中指定特定成员国,并支付审查费和指定费。实质审查后,欧洲专利申请进入实际审查程序,在实际审查后1-3年内收到欧洲局的审查意见。
5.欧洲专利授权。
审查通过后,欧洲专利局将向申请人发送授权通知副本。申请人选择同意授权文本并允许此此申请进入授权流程,同时申请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修改文本或主张。同时,申请人支付许可费,并提交其他两种不同语言的译文。此外,还需要查询优先权证书的译文是否已经提交。上述工作完成后,欧洲专利正式授权并颁发授权证书。
6.在欧洲成员国生效。
一般来说,申请人在收到授权通知后,必须决定在指定国家名单中选择有效国家,并通知专利欧洲专利局生效。在确定生效国后,根据生效国的规定,将欧洲专利的内容翻译成该国的语言,以便欧洲专利可以在该国生效。一般欧洲成员国要求在授权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翻译,并在所有国家生效,异议期为在授权公告之日起9个月内。
7.欧洲专利从申请到授权的整个申请过程需要3-5年。
8.欧洲专利申请的有效期为自申请之日起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