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报告舞弊的特征主要有:
(1)舞弊的主体是上市公司管理层。尽管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舞弊可能出现在各个层面,但舞弊的主体是上市公司的管理层,舞弊通常经过精心设计,并且事后极力隐瞒注册会计师,难以有效识别。
(2)舞弊的客体是会计数据。舞弊的方式主要有伪造变造上市公司的会计凭证、应用不恰当的会计方法和恶意变更会计政策等,但最终还是要在对外财务报告的会计数据上做文章。
(3)舞弊不能改变企业的真实盈利状况。财务报告舞弊是虚构或者篡改真实财务数据,不会也不能改变企业的真实盈利状况,相反,舞弊带来的虚假信息反而会干扰破坏正常的经营决策,恶化企业的盈利情况。
(4)疏忽行为同属舞弊行为。勤勉尽责是代理人法律上应该承担的信托责任,因此,导致重大误导性财务报告的管理当局的疏忽行为同样应视为舞弊,在法律上属于虚假陈述的范畴。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舞弊审计是为防止、识别和利用文件证明贪污、盗窃、欺诈、腐败这类舞弊行为而进行的审计活动。
与常规的财务报表审计相比,舞弊审计有以下一些明显的特征。1.舞弊审计仅限于审查舞弊行为审查舞弊行为包括查找舞弊的事实证据及谁是舞弊者。审计人员进行常规的财务报表审计是为了判断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报表是否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被审计单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情况,重点在于查找财务报表有无重大的错报或漏报。这些错报或漏报包括非故意的行为造成的错报或漏报。而舞弊审计主要目的是查找舞弊的事实证据及谁是舞弊者,重点在于例外、古怪的事,以及会计违规事项和行为结构上,对于非故意的行为造成的错报或漏报并不在其审查范围。
2.舞弊审计是发现性的而非论断性的审查活动由于舞弊性质的严重性,舞弊审计必须获得强有力的证据支持,它要查找舞弊的事实证据,确定舞弊的具体细节及舞弊行为带来的损失和影响。但舞弊又是一种故意行为,具有极强的隐蔽性,审计人员仅靠推理作根据去推断与舞弊有关的事实是不行的,这决定了舞弊审计不可能像财务报表审计那样仅停留在论断阶段,它应该是一种发现性的审查活动。
3.舞弊审计更多需要的是一种思维形式而不是技术方法一般的技术方法对于寻找和发现非故意的行为造成的错误无疑是非常有效的,但对于查找、确定事先预谋,周密策划,采用隐蔽手段进行的舞弊行为,实践证明并非那么有效。因为,舞弊行为既然是有目的而为之,必然会在舞弊后采用各种手段对其进行粉饰,使其表面上看似合理,使人不易觉察。舞弊审计人员要想查清这些舞弊行为,最有效的方法是以舞弊行为人的角度去思考问题,看哪一种是最好的作假方法,然后从此处入手进行审查,往往会有所收获。